〔2026〕3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党中央、省委新一轮法治建设规划、方案实施的第一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实干实绩争先年”主题,围绕“兴产聚人”主攻方向,以更高水平法治保障护航眉山“一城三地”发展大局。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学思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系列读本。持续开展会前学法、重大行政决策前专题学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实现政府网站同一时段集中规范公开。组织参加全国第四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市司法局等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工作均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路径,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编制实施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推进《眉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眉山市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立法调研。深化成德眉资区域协同立法。编制实施市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与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衔接联动。抓好市级自然资源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编制应用。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深入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精准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更新发布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持续实施“天府入企码”,深化“综合查一次”,完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联动,扎实开展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各行业涉企行政检查频次要求,防止超频次检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集中清理。开展“春雷”“铁拳”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按要求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职能服务眉山发展
深化规范权责清单管理,梳理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广远程异地评标,2026年底前实现“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占比超过50%。做好市级部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会审工作,探索建立跨县(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机制,组织开展交叉抽查。开展2026年度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专项行动。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效能,推动国家第四、五批次22个重点事项在我市落地落实。围绕全市“1+3”主导产业,创新推出更多眉山特色“一件事”和产业服务“一类事”。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国有企业合规建设。完善贸易政策合规工作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有效化解各类矛盾争议
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落实《眉山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定》等八项工作制度,持续推进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深化“复调对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检察衔接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加强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探索购买法律服务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辅助性事务。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和出庭应诉制度,力争出庭应诉率10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培育商事调解组织。全面推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和积案攻坚。扩大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深入开展欠薪治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探索制定规制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行为的意见。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深化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等机制作用,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形成依法行政监督合力。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制定分级分类监管对象目录。选取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开展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策精准解读与多元宣传,健全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保障
深入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贯彻落实“九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扎实开展2026年“E法同行”全国网络法治主题宣传,持续开展“东坡有法”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分级分类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场所,丰富“七色光”青少年普法联盟载体。深入开展第二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推进行业系统数据的纵向整合与共享,促进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与互联互通。持续做好与省级平台的有效对接,依托“川商通”“川易办”“川政通”等,打造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赋能治理等多种应用场景。完善公共服务线上智慧服务平台功能,提高智慧化服务管理水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眉山政企通”运行质效。加强12345热线平台数据资源保障、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充实立法论证审查队伍。通过定期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合法性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强化行政复议人员能力建设,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同堂培训。组织开展等级调解员评定、调解员队伍素质提能培训。〔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