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因原《眉山市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措施》(眉府规〔2022〕5号)于2026年1月29日失效,为持续推动我市征兵工作高质量发展,激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市征兵办公室对原政策措施进行修改调整。
二、制定过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结合眉山市实际,对原《眉山市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措施》(眉府规〔2022〕5号)进行修改,形成了初稿,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月8日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5年12月书面征求了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武装部、市征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最终形成《眉山市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送审稿)》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其中“健全经济补助”规定发放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差旅费补助两项优待政策,“拓宽就业渠道”规定从公务员定向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为退伍大学生士兵提供就业保障,“加强经费保障”规定给予高校和乡镇(街道)征兵工作经费。